又要到營業稅的報稅期了,每次營業稅的 #稅務申報 前,總會有公司或企業負責人打電話來詢問營業稅進項扣抵的問題。到底哪些可以抵?哪些不能抵?坦白說,對於這種事情,稅法上並沒有規定的「清清楚楚」,它只留下一個「觀念」,基本上營業稅的扣抵項目,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但就此而無上限的擴大解釋或限縮解釋也不合宜。
一般來說,我們會將公司的費用分為三大類:
(一)是合法合理的費用:
為了公司營運必須的,比如進貨的成本、租營運場所的倉庫或辦公室等等。
(二)是不合法但有產生的費用:
因為不合乎稅法的規定,所以不被認定公司有產生運費。比方說私人集運的運費。或從淘寶進貨的商品成本。
(三)是有可能是公司用,但也可能是私人用的費用:
這種我們稱之為灰色費用,比方說咖啡。
灰色費用打統編:易造成稅務爭議,也易侵蝕公司真正的獲利

舉例來說,像安博盒子這個東西,如果公司買進來是做為員工中秋節抽獎的獎品,按照稅法的規定,因為買進來的用途已經指定未來是回饋給員工,得到好處的人是員工而且沒有拿去扣抵營業稅的5%,未來這個安博盒子被員工抽走時,公司並不需要按照稅法「視為銷售」的規定開發票。
但如果安博盒子買進來時還沒決定要做什麼就先遇到營業稅申報,而拿去扣抵5%的營業稅稅金,那將來如果決定放給員工抽獎,或是放在會議廳裡招待客人,那很抱歉,請公司要「視為銷售」開發票,而且該張發票之扣抵聯應由營業人於開立後自行截角或加蓋戳記作廢,不可以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理由是禁止浮濫。但話說回來,如果公司的營業項目裡並沒有與「視聽娛樂」產業有關係,買進來的時候打統編本身就是一件不妥的事。
因為按照稅法的規定,公司的各項支出必須是與經營業務有關,才能列報為公司的費用。刻意申報過多的類似於交際項目或私人花消類型的發票在營業稅申報時用的進項發票裡,不但不能抵稅,還易讓稅務員點名找公司去喝免費咖啡。
私人費用報在公司帳上,不利融資,且影響公司真實營運情形
這話是怎麼說的呢?

表面上看起來可以少繳稅,但實際上會造成公司沒有「還款」能力。
我們知道財務報表是企業的『眼』,帶企業領略它的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但對新手老闆在草創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想盡辦法爭取業績讓公司活下去,對於財務或會計事項可能不是有太多的關注,因此可能會誤以為會計=記帳=報稅,但其實並不是這樣的,記帳只是會計的一部分。一間沒有帳的公司就像矇著眼開車的公司。
你把不是公司用的東西,打統編拿去扣抵營業稅,這張發票報完稅之後記帳只能記到公司的帳上財務帳上。好啦,那該用什麼科目?交際費用?還是其他費用?當這類型的發票累積很多時,看起來公司費用很多,在公司高獲利時可能不覺得如何?萬一是一間新創或新設立、甚至於虧損需要週轉或申請補助款的公司,與銀行融資或申請到補助款時,銀行看到公司帳上都是費用造成的虧損,甚至會懷疑公司的還款能力。小小的一張發票,大大影響公司的營運。
再來,通常購買這類「爭議類型的物品」公司或企業不會「附上實際照片或其他相當證明文件,並請簽署姓名」,等到被國稅局查帳的時候,通常可能很容易被稅務員認為:不該扣抵的你扣抵了,需按稅法規定處罰,按照所查獲核定之虛報進項稅額,包括依規定不得扣抵之進項稅額,無進貨事實及偽造變造憑證之進項稅額而申報退抵稅額者,除追繳稅款外,按所漏稅額處1-5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簡單的說,當公司把不適合扣抵營業稅的支出拿去報統編去扣抵營業稅時,很有可能會發生營業稅的高機率風險,除了被查到可能會按 漏稅額處1-5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除此之外,也可能會直接剔除這類型不屬於與公司業務有關的費用,由於費用被剔除,淨利就變多,自然就會有補稅的要求產生。
沒有記帳的公司,除了稅務風險外,還有營運風險….

當然或許有人會覺得國稅局這麼忙,根本沒有空理我們新成立的小公司,抱存有僥倖的心態。實務上,國稅局的確可能因為人力或時間的緣故不一定會找貴公司麻煩,除非跳異常。但發票嘛,都是一進一銷,相互勾稽的,開給你的對象如果哪一天被查,你會不會也被找?這種事情誰都不能保證。
否則當初食安風暴時,那一串被爆出來的粽子又是怎麼回事?且按照內規作業程序書審案件,五年內沒抽到的案件,有可能會抽到的機率遠高於其他的。
回到營運面來看多報了私人費用與交際類型的費用在公司帳上,就會讓你的經營成本無謂增加,最終使得公司的財報異常,即便沒有立刻要融資或申請補助,你也可能因此而錯過發現公司經營警訊,無法得知經營危機。
而且,正因為是小公司或新成立的微型公司,才禁不起被國稅局處罰,因此在面對常伴左右的稅務申報工作,才更要小心謹慎的處理,更何況如果上了國稅局的電腦檔變成連年查稅的VVIP榜,那可不是只要換一間事務所幫忙處理帳務就好。
公司長久穩健的經營之道:建立所謂的會計制度

一個合適的記帳人員,除了能分辨你營業稅申報時,該不該扣抵的項目這種基本問題之外,還要告訴你「這種個人消費或際交際類型的消費」不該報之外,還會在你明明有付錢,卻沒拿到對方的發票或者收據時:「提醒你,公司有可能因此必需要申報對方的扣繳憑單」。
除此之外,還會告訴你:「什麼才是所謂合乎稅法規範的憑證」?而不是隨隨便便的拿到什麼,都誤以為可以當作成本或作為費用,最後被國稅局查稅了,才來擔心要被罰多少?
千萬不要貪圖一時的方便,使用個人的名義付了錢給對方,再來公司請款,因為你可能會變成「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的協助犯」是有刑則的。
聽起來似乎會計是個討人厭的職位,但如果你回過頭來想,假如站在公司「長久經營」的角度而言,身為一個企業的老闆,建立所謂的會計制度是必要的,有了會計制度後才能有提高公司的資源配置,增加市場的競爭力。
最後綜合以上觀點,我們認為如果你的企業分辨不出來什麼不該打統編,還是委託專業的事務所幫你處理報稅的工作,省得踩了營業稅地雷不知就算了,哪日被公司合夥的股東,發現有這種灰色地帶的憑證,要變成拆夥對簿公堂的不定時炸彈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