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公司辦理設立的時間不如過往那麼長久,但公司設立之後,仍有許多新手老闆或是負責人該知道的重要法令及相關規定,不管是委託狸小路稅務悄悄話的記帳士事務所辦理,還是自已辦理;既然公司設立完成就有些權利與義務要知曉,未來才不會在面對政府部門的處罰時,手足無措。
一、負責人本人簽名領取購票證:
在公司設立已完成之後,通常會收到經濟部/新北市政府經發局/桃園市政府經發局的核准函,國稅局的稅籍登記事務所送件,約10-14天左右國稅局會發公文至公司設立地址。
請收到國稅局公文之後,負責人攜帶身份證及公文到公文第一頁右上角處有聯絡人及地址(請參考上圖),找承辦人員簽名,完成本程序後,再通知事務所協助處理後續。
簽名及領取購票證應帶的文件:
- 公司設立許可函
- 負責人身分證
- 公司大小章
- 統一發票章
- 國稅局公文
如果你是兼職的負責人,請自行請假幾小時或一個上午到國稅局去簽名,稅務員不接受家人、親友、股東、事務所….etc,「代理簽名」這回事;最主要的理由是稅務員擔心虛設行號的情況產生在自身轄區裡;但後續如果企業辦理營業變更時,此時就可授權事務所代領新的購票證。
二、刻發票章:
委任設立並且委任記帳的客戶,事務所會贈送統一發票章兩顆:
- 是否有需要刻「電話號碼」?
- 需要刻的電話號碼是多少?
- 發票章刻好後郵寄的地址也請一併告知。
三、把籌備處改為正式帳戶的時間點:
由於現在洗錢防制法的緣故,許多銀行會要求提供「國稅局辦理完成」才會讓您將籌備處改為正式帳戶。換言之,如果希望辦理的流程不要延誤,請在收到國稅局的公文之後,立刻通知事務所,並且負責人儘快完成簽名程序,可縮短要拿到國稅局的稅籍登記核准函的時間。
四、打上公司的統一編號
從現在開始只要公司營業所必須購買的東西,都要請廠商開立三聯式發票,並且打上公司的「統一編號」,如果對方沒有發票,應要求開立收據,這樣才能入公司帳。
但是請不要私人買什麼電視、冷氣、冰箱、裝潢或家裡的開銷費用或在百貨公司消費說要打統編,免得被稅務員補稅加處以1-5倍的罰鍰跟營利事業所得稅補稅加處罰2-3倍,堅持要打統編列到公司帳上的,請簽寫切結書,此外,公司在跟銀行融資時容易變成借不到錢。
五、進出口業務需求:
有需要從國外進貨、或銷貨去國外,必須要辦理進出口卡資格申請,有需要申請此項,請自行提供三到五個公司英文名稱。
六、公司/商號證明文件:
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4/16日廢止,現在已經沒有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現在遇到政府單位要求公司(商業)的證明文件,指的就是公司設立的許可函,或是商業設立的許可函。請務必自行提供影本給對方,遺失或弄丟要申請會有政府規費和代辦費用。
到銀行把籌備處改為正式帳戶應帶的文件:
- 公司設立許可函
- 公司設立登記表
- 公司章程
- 負責人身分證
- 銀行帳戶的公司大小章
- 公司籌備處存摺
麻煩1~4項提供銀行影印本就好,千萬別拿正本去給銀行,有客戶因此而遺失正本,最後又要重新申請,不僅多支付政府規費,也尚需支付事務所代辦的服務費用。
七、稅務申報工作:
(一)營業稅申報:
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為申報營業稅之月份, 請於該月三號前, 將公司之進項發票及銷項發票(二聯,三聯,收銀機發票), 如有進口報單也要一併收集起來,並且郵寄或拿到事務所給事務所,事務所收到後,會計算當期營業稅申報的應納稅額,請收到繳款書之後,自行到超商或利用線上繳稅方式繳納,本事務所為維護客戶的權益,不代收客戶稅金,也不幫忙代繳稅金。
其他有關於營業稅申報事項,請參閱電子郵件的營業稅申報提醒通知。
(二)年度結算申報:
- 營利事業所得稅率20%(公司或行號稅率都一樣)
- 申報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以前)
- 營利事業所得稅計算方式:[(收入─費用)*20%] =當期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 未如期申報加徵滯納金及滯報金,未如期繳納稅金每兩日加徵1%,一個月後送法院強制執行
八、勞健保相關問題:
(一)勞保相關問題:
- 勞保加保問題請電2396-1266#3111有勞保局專員為您服務
- 參閱勞保局網站:http://www.bli.gov.tw/default.aspx
- 勞保問題解答:http://www.bli.gov.tw/sub.aspx?a=3SyuGIUMcX0%3d
(二)健保相關問題:
- 健保加保問題請電0800-030-598或2706-5866有健保局專員為您服務
- 參閱健保局網站:http://www.nhi.gov.tw/
- 健保問題解答: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D1D232516B2EED94&topn=0B69A546F5DF84DC
(三)二代健保相關問題:
-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問題請電0800-030-598或2706-5866有健保局專員為您服務
- 相關問題解答:http://www.nhi.gov.tw/Nhi2/BookFile.aspx?menu=22&menu_id=716&WD_ID=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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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工商憑證的用途:
- 申報公司法22-1條:開公司必看!公司法第22條之1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
- 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非登不可
最後看完本篇文章以後:
相信您對於公司設立完成之後(商號設立完成之後),有初步的瞭解,如果您還有後續的問題,歡迎在週一至週五的營業時間9:00-12:00,或下午13:00-17:00與我們聯繫,中午12:00-13:00為員工用餐時間,請勿來電打擾喔!若是不方便來電,也可以透過LINE APP可加入我們LINE-ID:@vxz7687y 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