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額簽證
何時需要辦理資本額簽證?
- 公司設立申請時,需經會計師簽證查驗資本額。
- 公司申請增(減)資、合併、分割、收購、股份轉換等變更公司登記時,需經會計師簽證查驗資本額。
- 專案查核簽證。
準備文件
- ① 公司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核定書
- ② 負責人、股東的身份證及第二證件(如:健保卡)正反面影本(蓋大小章)
- ③ 公司籌備處存摺影本(封面影本、銀行章頁影本、金額頁影本)
- ④ 如代匯股款時,請附代匯款切結書
- ⑤ 委託代辦,請附代辦授權書
- ⑥ 公司章程影本
- ⑦ 房屋稅單影本 / 租賃契約書影本
- ⑧ 提供資金來源證明文件
- ⑨ 銀行存款餘額證明
- ⑩ 股東會議記錄或股東同意書影本
所需時間
- 1~3個工作天
因應洗錢防制法的小提醒:
- 匯款時,請以股東名匯款,銀行匯款名須為股東姓名。使用現金存入或者ATM轉帳,無法辨識股東姓名不予受理。
- 公司應於負責人就任後15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以免受罰。
- 公司法第九條規定,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