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負責人只可以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投保,或投保在自己公司的投保單位。不可投保在區公所/職業工會/眷屬,健保局有追補查核五年保費之機制。負責人在自己公司投保,投保級距最低可舉證為$34,800,但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最高健保保額。
勞保:
只有負責人:可投保於職業工會
有1-4人員工:負責人可自願參加勞保,但應為所屬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